丹凤县宏岩矿业拖欠工资大半年 我们需要过日子

小张
2019-05-2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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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丹凤县宏岩矿业,拖欠我们十几人工资大半年,我们找劳动局,劳动局四个月后说难度太大移交公安局,公安局,又让我们等,我们需要过日子,大半年工资对于我们打工的意味着什么?到底有没有能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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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5-21 09:48
已转交 2019-06-06 11:45
已反馈 2019-06-1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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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宏岩矿业拖欠工资大半年 正在陆续发放中
丹凤县
2019-06-19 15:32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关于网友“小张”反映“丹凤县宏岩矿业拖欠工资大半年,我们需要过日子”问题,答复如下:

1.基本情况。2019年2月25日,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民工张晓林(男,54岁,甘肃省白银市人)投诉,称其在丹凤县庙沟宏岩铁矿干活被拖欠工资,共涉及大约民工二十余人,县监察大队遂立案调查。

2.调查情况。经调查,该案发生地在丹凤县龙驹街办麻地湾村庙沟组,所涉及用人单位为浙江南源矿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源矿建),法定代表人杨建国,联系电话:13758827711。该公司于2018年6月10日从丹凤县宏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岩矿业)承包采矿、铁精粉生产及砂石料加工等,公司出具委托任命张连荣(男,60岁,河北省唐山市人)为项目经理。张晓林等民工断续在该公司干活达10个月之久,未与南源矿建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南源矿建是民工工资的发放主体,应承担民工工资的直接责任。我县劳动监察大队同志多次电话联系项目经理张连荣未果,遂于2019年3月4日向该公司下发调查询问通知书(丹人社监询字﹝2019﹞02号),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该公司逾期未能提供。

依据《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民工工资数额进行逐人核实,共核实27名民工工资275406元(大写:贰拾柒万伍仟肆佰零陆元整)。2019年3月15日向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决定书(丹人社监令字﹝2019﹞04号),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民工工资,期限届满仍未支付,遂于2019年4月8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

案件移交后,南源矿建对认定的民工工资支付主体不服,相继向丹凤县人民政府和洛南县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导致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为了化解社会矛盾,快速解决民工工资拖欠,我县先后多次协调发包人宏岩矿业,近期,宏岩矿业同意筹措资金先予支付民工工资。目前,张晓林等15名民工工资已经支付到位,其余民工工资正在陆续发放之中。

3.下一步措施。一是持续跟进民工工资发放,确保所有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二是加快劳动维权案件办理力度,对于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结案;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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