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泰森百翠园违规收取停车费 请调查

2019-05-0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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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泰森百翠园物业违规收取临时停车车辆停车费,按照2019宝鸡市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第十二条之规定,临时车辆为按次收费每连续8小时算一次,而百翠园物业最新标准是按小时收费并且收费标准远高于市政府规定,请相关部门关注解决,为百姓做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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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5-06 09:56
已转交 2019-05-20 11:58
已反馈 2019-06-11 15:26
已反馈 2019-06-1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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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百翠园违规收取停车费 半小时内不收费
宝鸡市
2019-06-11 15:26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该网民反映的是百翠园A区停车收费的问题,百翠园A区未规划地面停车位,车辆全部停放在地下停车场。该小区地下车场未纳入公摊面积,属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其出售、附赠或出租价格均由开发建设单位确定。该小区物业公司计划于5日起调整临时停车收费,引起小区业主不满,经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的协调,最终确定半小时内不收费,地下停车位租赁费为350元/月,停车服务费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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