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汽通家新能源汽车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的问题

2019-04-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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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您好!我是山东省德州市陈志新。于2017年4月份购买陕汽通家电牛二号新能源汽车两辆,其中一辆牌照为陕A8728Y,于2018年4月份开始出现慢充不工作的问题(有与厂家售后经理石总的微信记录为证),这期间一直用快充,6月份在厂家特约衡水服务站进行修理,大约修了10天左右,当时服务站说已修好,将车开回后仍不能正常充电,而且又陆续出现了诸多新问题,8月下旬从慢充不工作到快充也不能充,并且发展到车辆有电但无法行驶的地步,期间曾向区域经理朱总反映过(有微信记录为证),最终在区域经理朱总和售后经理付总的协调下,与9月8日该车再次返到衡水服务站修理,一直修至10月31日服务站通知修好。

这期间,多次向服务站咨询维修情况,服务站工作人员说“这车问题太多,而且不知道哪里的问题,只能边修边找毛病”(有与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微信记录为证,此会话截屏已发至售后经理付总)。同时,也向厂家400客服热线多次反映情况并要求给予协调处理,最终未果,而且态度恶劣有意拖延不给予及时处理,敷衍此事(有电话录音为证)。该车与11月初在售后经理付总的同意下,开回德州投入使用。但在12月26日再次出现快慢充电不工作的问题,期间与售后经理付总通过微信和电话反馈出现的情况,售后经理付总、区域经理朱总和技师刘工与2019年1月5日来德州现场处理(全程有录音录像),但不充电具体原因不详。另一辆牌照为陕A8251Y,在2018年12月份出现续航里程大幅缩减问题,充满电后,实际运行不足100公里,此情况多次向售后经理付总通过微信拍照形式反馈现实情况,经检测未查明原因。

就以上两辆车使用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和缺陷,我的诉求是:1.厂家将存有严重质量问题和缺陷的车辆召回,给予我们退车或者换车。2.对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底长达8个月非正常使用期间,给我们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此问题已于2018年10月份向陕西省信访局和宝鸡市市长热线反映过,经协调厂家答应赔偿,但至今拖延解决(有通话记录、微信记录为证),我被迫在长期被拖延,非常无奈的情况下,向省长提出求助和投诉,请给予调查处理为盼,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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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4-18 09:30
已转交 2019-05-06 18:02
已反馈 2019-05-17 11:02
已反馈 2019-05-1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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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汽通家新能源汽车质量问题 省市场监督局回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5-17 11:02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5月9日,我局收到贵网关于山东网友反映“陕汽通家新能源汽车质量存在缺陷”的情况调查函,我局高度重视,安排省局消保处协同质量发展局、新闻宣传处办理。

5月13日,我局和山东网友(陈志新)取得联系,向其了解具体情况,据该网友称,2017年4月通过山东陕汽通家销售经理购买陕汽通家“电牛2号”小型面包物流车。2018年4月左右出现问题,经在指定地点维修后仍然无法正常充电,希望退车并得到相应的补偿。

5月14日经我局质量处协调与陕汽通家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并进一步了解情况,经过沟通,陕汽通家已积极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沟通处理此事,但由于就赔偿误工费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所致其纠纷矛盾暂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解决。

同时,我局将进一步督促陕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消费者诉求,化解纠纷矛盾。并结合实际情况,建议山东网友(陈志新)在纠纷所在地依法维权,或根据其意愿走司法途径开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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