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您好!我是山东省德州市陈志新。于2017年4月份购买陕汽通家电牛二号新能源汽车两辆,其中一辆牌照为陕A8728Y,于2018年4月份开始出现慢充不工作的问题(有与厂家售后经理石总的微信记录为证),这期间一直用快充,6月份在厂家特约衡水服务站进行修理,大约修了10天左右,当时服务站说已修好,将车开回后仍不能正常充电,而且又陆续出现了诸多新问题,8月下旬从慢充不工作到快充也不能充,并且发展到车辆有电但无法行驶的地步,期间曾向区域经理朱总反映过(有微信记录为证),最终在区域经理朱总和售后经理付总的协调下,与9月8日该车再次返到衡水服务站修理,一直修至10月31日服务站通知修好。
这期间,多次向服务站咨询维修情况,服务站工作人员说“这车问题太多,而且不知道哪里的问题,只能边修边找毛病”(有与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微信记录为证,此会话截屏已发至售后经理付总)。同时,也向厂家400客服热线多次反映情况并要求给予协调处理,最终未果,而且态度恶劣有意拖延不给予及时处理,敷衍此事(有电话录音为证)。该车与11月初在售后经理付总的同意下,开回德州投入使用。但在12月26日再次出现快慢充电不工作的问题,期间与售后经理付总通过微信和电话反馈出现的情况,售后经理付总、区域经理朱总和技师刘工与2019年1月5日来德州现场处理(全程有录音录像),但不充电具体原因不详。另一辆牌照为陕A8251Y,在2018年12月份出现续航里程大幅缩减问题,充满电后,实际运行不足100公里,此情况多次向售后经理付总通过微信拍照形式反馈现实情况,经检测未查明原因。
就以上两辆车使用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和缺陷,我的诉求是:1.厂家将存有严重质量问题和缺陷的车辆召回,给予我们退车或者换车。2.对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底长达8个月非正常使用期间,给我们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此问题已于2018年10月份向陕西省信访局和宝鸡市市长热线反映过,经协调厂家答应赔偿,但至今拖延解决(有通话记录、微信记录为证),我被迫在长期被拖延,非常无奈的情况下,向省长提出求助和投诉,请给予调查处理为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