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逸新城物业服务不到位 限制业主购买用电

开心
2019-03-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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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安市莲湖区任家口雅逸新城北区业主,2014年10月入住,2015年发现飘窗渗水,开始了几年与物业协调交涉,物业每次都是以联系不到开发商为由,现在房子墙面严重脱皮,为了督促物业尽快联系开发商解决此事,18年拒绝缴纳物业费,但物业却限制我购买用电,我多次投诉到桃园街道办,勉强购买300度用电,但街道办声称我们应该缴纳物业费,给我的理解就是物业只收费不服务,老百姓的损失是活该,我不知到谁给物业这么大的权利可以限制业主购买用电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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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3-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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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逸新城物业限制业主购电 已向该业主正常售电
莲湖区
2019-05-05 14:36

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接到网民在贵网反映“雅逸新城物业服务不到位 限制业主购买用电”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桃园路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雅逸新城位于莲湖区沣惠北路42号,分为南北两个小区,其中,南区有业主1757户,北区有业主3045户;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陕西百姓科伦物业有限公司,开发商为西安御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核查,该小区北区4号楼2单元201业主反映的限制业主购电问题属实,物业不作为问题不属实。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前期开发商已对飘窗附近的外墙漏水现象进行了多次维修,并现场承诺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因飘窗漏水导致的墙皮脱落现象进行修复,但业主认为开发商未及时修复,是物业不作为,故从2017年开始一直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已告知该户业墙皮脱落的维修责任为开发商,并将督促开发商尽快兑现承诺,对脱落墙皮进行修复,可业主仍以此理由拒物业费,物业公司遂限制该户业主购电(每次只能购买50度电)。

对此,桃园路街办积极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其严格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提供物业服务,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业主购买水电,建议采取合理合法方式催缴物业费。目前,物业已向该业主正常售电,业主也承诺待房屋墙皮脱落修复完毕后,将补交所欠物业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桃园路街办将继续积极督促物业和开发商,尽快对该户业主家中脱落的墙皮进行维修,努力化解矛盾。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履行好小区业管理职责,努力为业主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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