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生活每日都离不开用电,电视,冰箱,空调,甚至每天用到的手机都需要用电。但是,我们居住的小区华清学府城自居民入住以来,我们的买电都只能在小区物业那里购买。
据我省国家电网公布的目录电价每度0.4983元来看,我们小区每度电多出来的0.15元都属于物业加价收取。
当初收房之时,问物业为何小区电费比其他小区电费高。物业工作人员说:“我们小区用的是国家电网的电,多出的1毛5是公摊电费”。其次,房屋装修完毕后,房屋空置了有小半年时间,去物业买电,物业人员要求必须缴清之前所欠物业费,不然不能购电。
2019年3月19日,陕西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公告的通知》后物业依然已每度电0.65元收费。对于我们居民来说只是想恢复正常电价0.4983元。同时,我们只想在需要购电时不受到各种条条框框的挟制,在国家电网正常购电。请相关部门调查整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