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村民合疗逾期缴费 每人补交770元合理吗?

181****1196
2019-03-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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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领导:我是岐山县雍川镇一村民,长期在外工作,这次回老家,到岐山县保障大厅办理合疗缴费,被告知缴费逾期,需每人770元(正常缴费期内是每人240元),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望答复,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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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3-11 10:00
已转交 2019-03-12 15:42
已反馈 2019-03-1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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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村民合疗逾期缴费交770元 符合政策
岐山县
2019-03-14 16:53

岐山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回复:贵办2019年3月12日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网调字【2019】第03014号调查函已收悉,对于网民反映的关于岐山县农村合疗逾期缴费一事有关问题,经县卫计局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根据岐新农合办发[2018]5号文件,按照市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宝卫体改发(2018)757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个人缴费时间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以镇为单位继续做好筹资宣传动员、参合费用收缴等工作。2019年3月5日前将后续筹集资金全额上缴至新农合基金专户,缴费花名及所发票上至新农合经办中心信息科。从2019年3月1日起缴纳参合费用的城乡居民,在县社保大厅新农合ロ办理,缴费时以户为单位,其个人缴费及各级政府补助部分770元由个人全部承担,自缴费之日起,设立三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方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从2019年4月1日起,本年度新衣合筹资工作个人景费业在税务局办理。

因此,岐山县农村合疗缴费每人补交770元符合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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