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宏帆广场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红帆
2019-02-18 10:19
点击数:

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了解决市民居住购房制定的一个惠民政策,并且规定任何售房单位不能无理拒绝市民选择公积金贷款买房。

渭南市宏帆广场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多次和开发商协商无果。公积金贷款和商贷利息相差十多万,这对我们工薪阶层是一笔巨款,开发商一个无理要求,我们要损失多大资金。公积金就是购房使用的,既然不让用还要公积金干啥。希望有关部门对宏帆广场这种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减轻市民的购房压力。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9-02-18 10:19
已转交 2019-02-27 16:31
已反馈 2019-03-14 11:55
已反馈 2019-03-14 11:5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宏帆广场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 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渭南市
2019-03-14 11:55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回复:接贵部转来“关于网友反映‘宏帆广场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9]第02069号)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问题不属实。

渭南市宏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房屋销售中完全按照渭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购房者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宏帆房地产公司不存在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情况。

经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宏帆广场购房者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已有人办理此业务。

建议购房者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复函。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