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爱佳商家迟迟不发货 恳请有关部门协助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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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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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在西安市原点新城A区二层四号馆馨爱佳店铺买了一套儿童双层床(总价4500元,微信支付给商家4500元),商家口头承诺随时可以送货,货单上写的是半个月之内送货,我于2019年1月初,联系商家送货,商家说没货了,1月9日再次联系,商家说下周,1月14日联系,商家说17,18日送货,然后推到20日,还是没结果。之后再联系,电话老是不接,接了还是会推脱,说送货工人会联系我。我要求退款,商家就会说明天送货工人会联系我们,一直都没等到有人联系我家送货。对于这样没有任何信誉,满嘴谎言的商家我不敢再等了,直至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联系我们说送货的事情。在网上一查有多次受骗者交了钱迟迟不发货。恳请有关部门,协助我们办理退款事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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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2-15 09:34
已转交 2019-02-27 16:36
已反馈 2019-03-14 16:38
已反馈 2019-03-1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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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爱佳商户迟迟不发货 已对商户进行封场处理
西
西咸新区
2019-03-14 16:38

西咸新区网信办回复:关于网友反映“馨爱佳商户迟迟不发货,恳请有关部门协助退款”的问题:经调查了解,“馨爱佳”属西安明珠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原点国际家居博览中心下的一家商户,2018年12月28日该商户未通过原点国际家居博览中心收银台收取货款,而是私下通过微信收取,且于月底弃场逃匿。

原点国际家居博览中心多次联系“馨爱佳”商户负责人,但该商户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拒绝给顾客解决投诉问题。因“馨爱佳”商户负责人逃匿,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无法开展正常调解,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第二项“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之规定,建议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原点国际家居博览中心已对“馨爱佳”商户进行封场处理,决定对“馨爱佳”商户负责人周晴晴提起民事诉讼,全力配合顾客民事诉讼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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