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金谷世界城房租、水电费飞涨 请问合理吗?

失望者
2019-01-25 09:47
点击数:

我是眉县金谷世界城的一名商户,金谷世界城的房租从2015年开业到2019年足足涨了一翻,这还不够,水费6元一方、电费1.3元一度,他们的一贯风格就是问商户收钱、涨价,从来不为商户考虑,商户遇到问题了不闻不问,让自己解决,收钱的时候就让你赶紧交钱,收的12元每平的物业费干的是掉价的事,房子漏水不管,夏天热死不开空调冬天冻死也是不管,一年收5个月的空调费连俩个月都开不了!真的是够够的了!你像他们反应永远都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是不管!不管那你不要乱收费呀!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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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1-25 09:47
已转交 2019-01-30 11:41
已反馈 2019-02-02 16:08
已反馈 2019-02-0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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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金谷世界城房租水电费飞涨 已要求物业整改
记者调查
2019-02-02 16:08

眉县物价局回复:接到贵网转来关于网友反映“眉县金谷世界城房租、水电费飞涨请问合理吗”调查函(网调字【2019】第01150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金谷世界城是县政府2015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投资1.5亿元,2015年12月开始运营,营业面积不到1.7万平方米,共17部电梯运行,6个大型亮化广告牌,建筑设计镂空面积和公共亮化面积大,公摊面积45%以上,电力装机1250千伏安变压器2台,月用电最高额25万元,由于公摊面积过大等多种原因,管理公司连年亏损,光水电费每月亏损3至4万元。从开业至2018年底,由宝鸡市金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眉县分公司管理运营。

金谷世界城2019年元月1日起由新注册的宝鸡新金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目前水费每立方米收取6元水费,含公共分摊和损耗,收取每度电费1.30元,包含公摊、损耗和电力设施维修等。物业费和房租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双方自愿协商,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约定执行。

通过检查发现,宝鸡新金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水电费未向业主公示,收取的电费未按照宝市价函【2018】58号文件要求,未执行目录电价,电费分摊不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已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宣传告诫国家价格政策,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于超过目录电价收取的电费在2月份抵扣电费;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的通知》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合理的分摊公共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转供电主体按照政府规定目录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租户收取不得加价,相关共同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转供电主体在按政府规定目录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同时可将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电量进行分摊,但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高于其向电网企业收缴的电费。水电费定期公布,接受用户的监督,赢得用户支持。宝鸡新金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受供水和供电部门的委托代理收缴水费和电费。水费按照宝市价价发【2016】20号批复精神,非居民生活水价每方4.30元,管理区域内其他水耗应向终端用户收取,据实分摊,水费收缴金额不得高于供水部门所收金额。以上政策如有执行不到位,可拨打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下一步,我局将与电力等部门继续跟进,规范水电费收取。同时加大相关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坚决纠正违规行为,教育引导企业加强自律,依法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如还有疑问,请致电眉县物价局,电话:0917-5542314。

已反馈
眉县金谷世界城房租水电费飞涨 已要求物业整改
眉县
2019-02-02 19:28

眉县物价局回复:接到贵网转来关于网友反映“眉县金谷世界城房租、水电费飞涨请问合理吗”调查函(网调字【2019】第01150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金谷世界城是县政府2015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投资1.5亿元,2015年12月开始运营,营业面积不到1.7万平方米,共17部电梯运行,6个大型亮化广告牌,建筑设计镂空面积和公共亮化面积大,公摊面积45%以上,电力装机1250千伏安变压器2台,月用电最高额25万元,由于公摊面积过大等多种原因,管理公司连年亏损,光水电费每月亏损3至4万元。从开业至2018年底,由宝鸡市金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眉县分公司管理运营。

金谷世界城2019年元月1日起由新注册的宝鸡新金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目前水费每立方米收取6元水费,含公共分摊和损耗,收取每度电费1.30元,包含公摊、损耗和电力设施维修等。物业费和房租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双方自愿协商,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约定执行。

通过检查发现,宝鸡新金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水电费未向业主公示,收取的电费未按照宝市价函【2018】58号文件要求,未执行目录电价,电费分摊不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已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宣传告诫国家价格政策,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于超过目录电价收取的电费在2月份抵扣电费;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的通知》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合理的分摊公共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转供电主体按照政府规定目录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租户收取不得加价,相关共同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转供电主体在按政府规定目录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同时可将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电量进行分摊,但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高于其向电网企业收缴的电费。水电费定期公布,接受用户的监督,赢得用户支持。宝鸡新金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受供水和供电部门的委托代理收缴水费和电费。水费按照宝市价价发【2016】20号批复精神,非居民生活水价每方4.30元,管理区域内其他水耗应向终端用户收取,据实分摊,水费收缴金额不得高于供水部门所收金额。以上政策如有执行不到位,可拨打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下一步,我局将与电力等部门继续跟进,规范水电费收取。同时加大相关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坚决纠正违规行为,教育引导企业加强自律,依法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如还有疑问,请致电眉县物价局,电话:0917-554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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