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宠宠屋宠物生活馆出售宠物狗不给任何收据

ZOEY003
2019-01-1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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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购于汉中市汉台区饮马池对面宠宠屋宠物生活馆的50天泰迪,店家卖狗没出具任何收据。回家回家五天后或因误食蔬菜皮爆发急性细小病毒症状,细小病毒潜伏期为三至五天。去宠物医院检查拍片,医生说明宠物营养不良,且先天寒凉。联系宠物店,宠物店说测过试纸(部分细小病毒无法通过试纸检测)且拒不承认狗有问题,后协商后宠物店承诺帮忙联系医生,但无后文,14日紧急送医住院后仍不见联系买家,买家询问后只随便扔出一个来路不明的方子,再次撇清关系。店家出售宠物收据不齐全,测试试纸来路不明,售后态度恶劣,拒不负责。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查处。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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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1-15 10:08
已转交 2019-01-30 11:36
已反馈 2019-02-11 09:56
已反馈 2019-02-1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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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宠宠屋宠物店出售宠物不给票据 税务部门协调处理
汉中市
2019-02-11 09:56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回复:我局自接到《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后,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汉台区税务局对辖区内的宠宠屋宠物生活馆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宠宠屋宠物生活馆,经营地址:汉台区南团结街1区1楼,店主沈堃,电话1502977****,属中山街税务分局管理区域,经过核查该纳税人未在汉台区税务局办理基础信息采集。

二、事实原委

在一个月前,沈堃出售给谢一榕(投诉人,电话18092803775)小狗一只,售价900元,因朋友介绍当时未索取票据,后因小狗生病需治疗引起买卖纠纷遂在陕西西部网发帖发出诉求。后双方经过协商,由出售人沈堃支付医药费1300余元,问题已解决。

三、处理情况

1.汉台区税务局已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教育,告知店方出售商品应主动为消费者提供票据,告知购买人要主动索取票据。

  1. 汉台区税务局已对宠宠屋宠物生活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在15内到汉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并申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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