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系统显示已经脱贫仍享受政策 导致房贷被拒

一直在等
2019-01-1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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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咸阳永寿人,在以前因上学时家庭困难,享受过低保。2014年后进入社会打工低保取消,现在在全国扶贫网上查询已脱贫享受政策,由于信息显示享受政策导致在银行贷款被拒绝,西安市工商银行要求把已脱贫享受政策删除不能出现,否则不能贷款,于是我找乡镇、县扶贫办进行申诉,相关部门表示没有权利更改,我把户口迁出,问题还没有解决。现在,前两天看民生热线有人和我同样的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不知道这个问题哪个部门能够解决?因为这种情况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恳请相关部门领导能够及时解决,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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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1-14 10:12
已转交 2019-01-16 14:46
已反馈 2019-02-20 11:54
已反馈 2019-02-2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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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扶贫系统导致银行不贷款 永寿县扶贫办回复
永寿县
2019-02-20 11:54

永寿县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回复:1月14日,接网信办《网络舆情》(总第311期)反映:“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咸阳模块反映,其因上学时家庭困难,享受过低保,并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目前国扶办系统显示已脱贫享受政策,现其想在西安工商银行贷款,但银行以其在国扶办系统,不能贷款,要求在国扶办系统删除”。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我办积极与省市扶贫部门沟通联系,按照贫困户建档立卡及动态管理相关规定,贫困户识别、脱贫退出、人口自然增减均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并且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是在中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下,有步骤按时间节点完成。2018年动态调整工作已于11月30日全面结束;2019年此项工作尚未安排,故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人口自然增减功能目前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操作。县级扶贫部门只有标记脱贫和人口自然增减标记的权限,即使户口迁出,也只能在系统中进行自然减少操作,不能彻底删除,仍保留曾经是贫困人口的信息和痕迹,更无随意删除贫困户和人口的权限。

关于贫困户能否享受商业银行贷款及其他行业政策,要视各行业部门政策而定,扶贫部门无法干预。对此,建议协调西安市工商银行及银保监会依据相关政策文件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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