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新知物业侵害智慧城业主权益

董先生
2019-01-0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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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智慧城小区位于长安区子午大道169号。目前智慧城小区46、47、48、49号楼原本非智慧城小区住宅楼,且和原智慧城小区用围墙隔开。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新知物业(现智慧城物业)代管了这几栋楼,拆除了围墙。

拆除围墙给原智慧城业主的权益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害。

1.这几栋楼容积率极高,拆墙后导致现在智慧城整体容积率上升,降低了原智慧城业主的居住舒适度。

2.46-49这几栋楼几乎没有地面车位,这几栋楼的业主把车都停在原智慧城业主的公共区域,导致原智慧城公共区域管理混乱、拥挤不堪,无数草坪被毁,无数道沿被毁。

3.在车位数量有限的情况下,物业将46-49号楼居民录入停车系统,占用属于原智慧城业主的停车资源,导致很多原智慧城业主停车困难。

希望有关部门监督智慧城新知物业,阻止智慧城新知物业侵害原智慧城权益的行径,恢复原智慧城业主对于原小区的居住权,恢复小区原状,把代管楼栋和原智慧城分开按原状管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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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1-07 10:31
已转交 2019-01-16 14:36
已反馈 2019-01-2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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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物业侵害智慧城业主权益 长安韦曲街办回复
长安区
2019-01-22 11:43

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回复:1月16日,韦曲街办收到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9】第01064号),网友反映三个问题1、长安区新知物业侵害智慧城业主权益。2、东韦村小区物业向商户收取不合理电费、卫生费。3、长安区韦曲南站东申店渡街夜间施工扰民。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1)关于容积率上升,降低了原智慧城业主的居住舒适度问题。智慧城46-50号楼与智慧城其他楼栋同为长建资源开发建设,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所以不能用围墙隔开,应与智慧城其他楼栋进行统一管理。

(2)关于46、47、48、49这几栋楼没有地面车位,业主把车停在原智慧城业主的公共区域问题。经调查,46-50号楼楼下有车位,委托智慧城新知物业管理物业工作,不存在占用公共区域问题。

(3)关于物业将46、47、48、49号楼居民录入停车系统,占用属于原智慧城业主的停车资源问题。智慧城小区46-50号楼为单位家属楼,属于智慧城新知物业代为管理,应享有相等权益。

2、经韦曲街办问询东韦村两委会,东韦村两委会表示网民反映的东韦村商户位于航天中路路北,现有24间门面户,已出租21间,门面房的水、电、物业费由东韦小区物业收取,东韦小区现使用的变压器属自管变压器,门面房属商业用电,每月向供电部门按比例支付变压器补贴费。

商户签订房屋租赁时,水、电、物业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为合同约定内容,其中,商业用水每吨6元,商业用电每度1.5元,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1元。

3、长安韦曲地铁南站东申店渡街夜间扰民(智慧新城二期小区南侧大门口道路),此事超出韦曲街办辖区管理范围,由于该处位于小区外市政道路,未在智慧新城二期小区内,建议转派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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