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兴平市人,2005年兴平市东城街道办西街村为搞活村域经济,美化城市建设,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难,采取全额集资的办法,将西街三组民建北巷闲置非耕地进行改造,改建成独院式居民小区出售。
先后共有29户群众在高于市场价快2万元的价格(原因是此地方有一级政府的正式合同及村民代表签字、公章,还承担土地局办理土地证的条件)在此购买了住宅庄基,并按照合同要求缴纳了全部款项(包括其中21户办理土地使用证每户所交2500元整)。
2005年兴平市国土局收取办证款项后,思想意识淡漠,懒政怠政,不作为,敷衍塞责,糊弄群众整整13年!至今相关证件也没有办理下来,给在此居住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无法提供相关家庭住址等有效证件,孩子无法在辖区学校上学;居民外出工作无法提供辖区有效证照及各类证明,导致找不到相应的工作等!因此,群众意见很大,强烈反映兴平市土地局:1、只收费不作为,糊弄群众,群众多次找兴平市土地部门催办土地住宅庄基手续,土地局以各种理由敷衍塞责,推诿扯皮。2、思想意识淡漠,作风懒散,工作拖沓,小病不治,久成重疾!
我们是13年前交的办证费用呀!并不是现在交的,拖到现在主要是兴平市土地局不担当、不务实,不作为导致后果呀!
在此,广大居民强烈要求兴平市土地局赔偿群众损失,尽快承担起办证责任。盼望省委胡书记和各级领导们能体察民情,为民做主,还普通老百姓一个公道!叩谢。
兴平市东城街道民建北巷29户居民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