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在宏府鹍翔九天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和开发商签了《内部认购协议书》,并分三次交付了房款。
2014年,开发商说要办理房管局的网签合同,要求交付①《内部认购协议书》②房款收据③社保资料。我提交了他们要求的资料之后,开发商也没有出具资料收据。
截止现在,开发商也没把我的网签合同办理下来。
近期,我要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开发商提供合同复印件,开发商竟然要求我提供收款收据,而且拒绝承认收取了我的《购房收款收据》。并要求我登报挂失《购房收款收据》,同时再次填写网签合同所需的资料。否则拒绝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或有关房产证明。
目前我就两点要求:①拒绝重复次提供网签所需资料,因为早已提供过了;②的无条件给我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因为《购房款收据》咱就被开发商收了。这不合情、合理、合规!
宏府鹍翔九天是宏府集团开发的项目。宏府集团仗着在省、市政府中钻营的人脉撑腰,一直干着坑害业主的勾当,市民投诉如雪片飞舞,商业口碑极差。就这样一个企业,天天做着刁难、坑害老百姓的事情,还被省市评为优秀企业,请问有关部门、领导是眼瞎了?还是心瞎了?你们还能为老百姓作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