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品兰轩开发商亮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我们业主同意,把市政供暖改成小区燃烧小锅炉取暖,此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业主的利益,给我们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此我们业主表决心如下:
为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坚决不允许取暖小锅炉在我们小区里扎根,虽然锅炉能通过环评,但锅炉在一天24小时内的排放废气和固体污染物是很惊人的,同时在燃烧的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氧气,废气浓度升高,氧气浓度降低,使我们小区的空气质量严重下降,易引发各种不可预知疾病。冬季雾霾天气,小区锅炉供暖更会加剧小区内的空气质量下降。
市政供暖时的依据一:
2017年01月16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第535号”这份提案中,提出了水电暖气等方面的市政设施收费问题。
2016年5月26日,陕西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35号提案的复函,陕财办案〔2017〕85号
陕西省政府2016年9月9日下发了《陕西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陕政发〔2016〕38号)
在这三份文件资料中,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新装用户的水、电、暖问题进行答复;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坚决取缔违规收费行为,自发文之日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外设立的水电气热建设费或碰口费等一律取消。
依据二:
2017年7、8月份时间,亮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市供热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以后再无联系。11月26日,我们在诚瑞物业办公室里协调会时和供热公司在打电话时得到的答复也是这样的。东区供热公司新装用户业务联系电话号码33410305。
依据三:
我们与亮佳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同里,第十一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第1款,市政基础设施有5小条内容,分别是水、电、供暖、燃气、宽带,这必然是属于市政设施。
第十一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第2款,属于小区的其他性质的设施建设。其有八小项,分别是公共绿地、公共道路、公共停车场、幼儿园、学校、会所、购物中心、体育设施。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供暖方式,选择小区燃烧锅炉,就不会在市政设施里填写,供暖方式会写到其他设施里面去。框架很明了,市政是市政,其他是其他,怎么会选择性错误。
依据四:
每辆汽车在出厂都是合格的,都是尾气排放达标的才能出厂,现在就是排气达标的新车,由于天气原因,在北方城市,车辆实行尾号限行都要为环境让行。壹品兰轩小区现在架设的两台燃气锅炉,烟囱的直径有半米(眼视),其燃烧时产生的废气量很是惊人,就这两个烟囱面积比咸阳市所有公交车的排烟口总和都大,现在虽然说天然气锅炉是比较环保的设施,但是超过4吨的锅炉要交排污环保费(具体费用名字不太清楚),壹品兰轩在市区里,建设这么一大座污染源,和我们现在的大环保不相符合,和我市提出的咸阳市创文明城市相违背。
问题分析:
开发企业是2013年对壹品兰轩项目进行开工建设,省政府2016年下发了《陕西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陕政发〔2016〕38号),已经取消了除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其他费用,亮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包产以前做过一个项目,在玉泉西路叫壹品峰境,就照搬以往经验,可能和供热公司洽谈了一次,感觉收费还不如自己建设锅炉划算。在建设小区换热站的同时购置了两台燃气锅炉。
2016年9月9日省府下发的新文件,本来可以为开发企业节省不小费用,可是凭以往经验楞花了钱。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从给住建局的第一份文件上年,以接入市政企业无力承受供热公司要的费用,供热公司要他们的1800万(出处待考,有点满嘴跑火车),到现在和业主玩文字游戏,合同上没有市政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