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雅荷新城开发区违规收取业主天然气和暖气材料费

李先生
2018-11-27 11:58
点击数:

你好,我是陕西宝鸡市岐山县雅荷新城小区一位新业主,目前物业收取我们天然气和暖气材料费,不交就不给钥匙,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帮我们广大业主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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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11-27 11:58
已转交 2018-12-18 18:04
已反馈 2018-12-21 17:06
已反馈 2018-12-2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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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岐山雅荷新城违规收取接口费 企业负责人被约谈
岐山县
2018-12-21 17:06

岐山县物价局回复:接到你办转来的岐山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批办单(信件编号BJ2018120306),关于网民反映“岐山县雅荷新城违规收取业主天然气和暖气接口费”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于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岐山县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岐价发〔2014〕23号)文件明确规定:2014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并已销售的商品房,后期收费项目以销售商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为准,2014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存量房一律执行(陕价服发[2013]116号)、(宝市价综发[2013]60号)文件规定,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政策,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雅荷新城未执行上述规定,我局及时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雅荷新城立即改正违规收费行为;对已收取费用的,正在组织企业与业主协商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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