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信合盗用个人资料违法贷款 造成个人征信瑕疵

小吴
2018-11-19 15:26
点击数:

我是大荔县范家镇下辛村的村民,今年九月份打算买车,销售人员问我们有没有信用卡和贷款之类的业务,我说没有,购车预订金和资料一切填好交给销售人员,却被告知征信瑕疵,怀着不可思议的想法,请假在西安打印了个人征信报告,显示有两笔贷款,2012年30000元,2014年50000元均已成为呆账,而且期间也从未接到过催款电话。

于是十月八日去大荔信合核实,工作人员答应尽快处理,可一个多月过去了,仍然毫无进展,不是说人事变动,就是各种推脱理由,在现在的法治社会下,大荔信合竟然知法犯法,违规操作。由于购车定金九月份已缴纳,所以想尽快解决,感到很无奈,所以求助咱们民生热线,希望能得到解决,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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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11-19 15:26
已转交 2018-11-21 15:36
已反馈 2018-12-06 11:52
已反馈 2018-12-0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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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信合盗用个人资料贷款 将对责任人处理
大荔县
2018-12-06 11:52

大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回复:2018年11月26日,接到大荔县政府督查室转办自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后,联社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监察室工作人员和华原信用社组成核查小组,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诉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吴加林,男,大荔县范家镇下辛村人。

二、投诉问题及初查情况

1、2019年11月19日,西部网称:网友“小吴”反映“大荔信合盗用个人信息资料违法贷款,造成个人征信瑕疵”的情况。网友称:“我是大荔县范家镇下辛村的村民,今年九月份打算买车购车预订金和资料填好交给销售员,却被告知征信有瑕疵,请假在西安打印了个人征信报告,显示有两笔贷款,2012年30000元,2014年50000元均已成为呆账,而且期间也从未接到过催款电话,于10月8日去大荔信合核实,工作人员答应尽快处理,可一个多月过去了,仍然毫无进展。在现在的法治社会下,大荔信合竟然知法犯法,违法操作,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关注,让问题能得到解决,谢谢。”

经查:2012年3月24日,客户王树明来华原信用社找客户经理俞朝生申请办理家乐卡手续,当时办理信贷资料及影像手续时,吴加林夫妇到场并照相。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华原信用社为客户吴加林办理了3万元家乐卡,实际用款人为吴加林妻哥王树明,吴加林夫妻知情。

据华原信用社原客户经理俞朝生讲:2013年11月26日,客户于根强在华原信用社找客户经理俞朝生申请贷款时,盗用吴加林身份信息办理贷款5万元,吴加林夫妇不知情。

三、舆情处置进展情况

经联社核查组和投诉人吴加林以及经办客户经理俞朝生进一步核实,据俞朝生讲,吴加林名下3万元家乐卡由吴加林妻哥王树明负责归还,但自始至终联社监察室未找到王树明本人。

2013年11月26日于根强在吴加林名下所贷款5万元,截止目前,联社监察室从吴加林贷款责任人俞朝生在大荔联社责任贷款工资扣划账户抵还贷款39269元,其余部分责成责任人俞朝生尽快结清吴加林名下此笔贷款。

四、调查结论

经查:

1、关于客户吴加林所反映的本人名下2012年3月24日在华原信用社3万元家乐卡问题。当时办理贷款时吴加林夫妇到场并留有影像资料,信贷资料是否本人签名字问题暂时无法核实,但从调查情况看,本人知情。

2、关于客户吴加林反映的2013年11月26日在华原信用社贷款5万元问题,属冒名贷款。已责成俞朝生尽快结清此笔贷款。

五、后续工作

为了消除吴加林反映问题舆情风险,我联社监察室及吴加林贷款责任人多次与吴加林及吴加林妻哥王树明协商。由吴加林妻哥王树明尽快结清吴加林名下3万元家乐卡;由俞朝生负责尽快结清吴加林名下5万元贷款;由联社监察室、信贷部及华原信用社负责协调好修改吴加林夫妇因此造成的不良征信事宜。联社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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