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王村镇山阳村村民苗木被毁 迟迟不给赔偿

2018-11-1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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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中午12点,陕西陕煤集团澄合矿业山阳煤矿在未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将我位于陕西省合阳县王村镇山阳村十二组已生长了9年的香花槐苗木1100多棵,非法推掉毁坏,价值大约10万多元。事发后,我立即打110报警,公安及时出警后。责令施工头联系山阳煤矿并尽快解决赔偿,在未解决纠纷以前,不得强行施工。时至今日,山阳煤矿让一名姓王的负责人来过2次,问了下毁坏苗木的数量和价格,并说他们事先也疏忽了,并笑着说工队推了让工队赔吧。但至今山阳煤矿一拖再拖,没有给任何答复意见。

我去渭南市信访办投递资料,说让我去找陕煤集团,陕煤集团让找山阳煤矿,来回踢皮球,我一个老农民实在是没办法,现在住在地里,看守现场,严冬已至,谁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现实名将山阳煤矿非法侵害农村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反映给您们。请求给予合理解决为盼!

 

附:2018年10月25日毁坏苗木图片

实名反映人:邢少轩    电话:1872913989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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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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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11-19 10:35
已转交 2018-11-21 15:34
已反馈 2018-11-2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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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镇山阳村十二组村民苗木被毁 合阳县回复
合阳县
2018-11-28 11:33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实地调查:合阳县山阳村十二组村民邢少轩的苗木地已于2009年被合阳县山阳煤矿征收,双方就征地和苗木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后于2016年1月13日,在合阳县王村镇人民政府的调解下,山阳煤矿与邢少轩达成书面赔偿协议,该征地及地面附着物赔偿问题彻底解决。同时邢少轩本人也于2016年3月31日写下保证书(附保证书),承诺其对征地附着物限期清理,并表示对于赔偿基本满意,不再上访如果违反该协议,他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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