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9月20日,下午14点带影像片子到西安市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做医疗事故鉴定。姓马的工作人员接待的我,让我把15张影像片子交给她,她拿去让专家看,让我在她办公室等《三楼》。过了半小时,她把我叫到二楼鉴定办公室,鉴定会开到16点15分结束。到她办公室清点片子,发现影像片子术前和华西医院的片子损坏。不可思议的是红会医院的6张影像片子一张未损坏。我问当时在现场及参加鉴定的专家,都说不知道是谁损坏的。我们又一起到放影像片子的灯箱处,并未发现水迹。问谁把片子损坏的都说不知道。当时在现场参加鉴定的主任说:影像片子可以补给我,先打一张欠条。
请求:1·将补的片子出具鉴定证明和原片子一样吗?
2·因片子损坏无法进行再次鉴定的后果谁来承担?
3·术前片子损坏,西安市医鉴办的专家是怎样做出的鉴定结果?
以上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