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世纪大道中段67号摩登三米阳光小区,小区3期只有一栋楼,即6号楼,于2013年10月交房,只有3期的6号楼有地下车库(无地上停车位),从楼盘开盘预售一直到2018年10月份,地下停车位都是只出租不出售,费用是1800元/年,150元/月,收费符合陕价服发〔2012〕128号《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但是2018年10月份,小区物业不再给业主续租地下停车位,理由是开发商要在11月月初出台方案出售地下车位。
11月初小区物业公布地下车位出售价格表,价格从9-13万元不等,价格高的业主根本买不起;并称如果不买地下车位,租车位的话,价格由之前的150元/月涨为280元/月,按季度交费。
本人认为摩登三米阳光小区3期地下车位出租价格存在私自乱涨价问题,违反陕价服发〔2012〕128号文件规定,损害业主利益,请相关部门查处;小区于2013年10月交房,从楼盘开盘预售到交房,开发商和物业都明确地告诉业主地下停车位只出租不出售,一直到2018年10月份地下停车位都是只出租不出售,但是目前该地段房价大涨,从原来的4000多涨至1万,开发商为了利益,现在出台出售地下停车位方案,价格高的业主根本买不起,而且车位的出租价格涨了近一倍,根本就是不顾业主利益,从来没有和业主协商过出售地下车位的价格和租金涨价的事宜,为了利益,违反共同协商原则,私自出售和涨价,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查处,给摩登三米阳光小区业主一个公道,在此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