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曹家堡村失地农民补交养老保险 钱去哪了?

失地农民
2018-10-3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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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大人,我是西安市雁塔区曹家堡村村民,2018年年初,我们村贴出通告,要给我们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补交工作(用我们自己的钱,当时政府卖我们村土地时每人扣了3万元养老保险钱)!通知说1971年1月11日至1988年1月10日出生的人给补交2007年至2011年这五年,2018年10月26日村上突然通知变了,通知内容如下 女的1981年1月10日之前出生、男的1971年1月10日之间前出生的享受10年,时间为2008年10~2018年9月全部重叠的)。 女的在1981年1月11~1987年1月10日之间出生,男的在1971年1月11日~1987年1月1日之间出生的享受5年(时间是2013年10月~2018年9月底全部重叠的),其余人员享受5年以下。

也就是说我们如果从2013年开始交社保至今,只给我们补交了我们把社保从单位转出来的这几个月(给我补交的是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 我想问政府为什么能如此出尔反尔糊弄我们老百姓!!!我们自己的钱,给我们补交了原本我们在单位就能完成的社保!给我交了5个月,扣我们3万块,剩下的钱到哪去了?请官老爷解答一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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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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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10-30 10:31
已转交 2018-10-30 14:45
已反馈 2018-11-07 11:41
已反馈 2018-11-0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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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堡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去哪了?雁塔区回复
雁塔区
2018-11-07 11:41

雁塔区网络发言人回复:网友你好,经杜城街道核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缴年限以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时间为依据逐年向前计算。按照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人一账户不能重复缴纳原则,相关部门按规定为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缴重复年限之外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按照社保基金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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