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白水县西固镇梁家村南洼组李谋志,家门口要修国道了,作为农民,我们太高兴了。
2016年底得知,修建的342国道,正好经过我家两片地。经协商,征收了我家好多土地。结果挖路时,路面低于地面近10米,余下3块共计近1亩地,在高达10米的台子上,因无路,无法到达耕地,无法耕种。到镇上找到主要负责的副镇长,他主管这个土地征收工作,他说,2018年内,最晚2019年,342国道两侧道路会绿化,还要征收道路两侧20米的土地,我也看到了相关文件。这样的话,这些地会被征收,会有相应补偿,国家修路,作为平民百姓,我们肯定会全力支持。但9月份村里队上就公布了征收村民的绿化用地,却没有我家。问队长,说是我家遗留的地太高了,不符合政策。我也曾到县交通局问过相关工作人员,给的回复是,对我家遗留在高处的地的问题,修路前期他们都开会研究过,县交通局得到的回复是已经处理好。
事实关于遗留的地根本没有处理过,现在近1亩的地,因父母年事已高,想种种不上。
父亲多次到镇政府协商,老实巴交的农民种了一辈子地,只知道种地,把地看成他的命根子,说“因为你们修路把我家地挖断了,到不了地里,我也不要赔偿,你们给修个路,能到地里就行。”他们就是说,已经处理过了。
我们真是投诉无门呀!土地是农民的命根,眼巴巴看着地种不成,老妈都气病了。希望相关领导调查清楚,告诉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