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融尚悦城购房遇合同欺诈 普通住宅变商业住宅

民生所望
2018-09-29 09:24
点击数:

我是融尚悦城业主,2017年在洛滨大道买的融尚悦城普通住宅。我先进行了网签,在与售楼部签订购房合同出现了问题。我拿到购房合同在售楼部人员指导下签订了空白合同,签完之后交与售楼部人员,售楼部人员口头承诺是普通住宅,住宅年限为70年,可是后来看到售楼部给的购房合同是商业住宅,住宅年限40年。

售楼部在不知情情况下,补签合同,只是口头承诺70年年限,为普通住宅,并且不给予情况说明,承诺自己有证,可给作为普通住宅出售,所有业主都一样,让我们放心,后期30年产权,费用由开发商补交。

近期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网上查询,说如果是商业住宅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我们要用公积金贷款,银行要求我们在购房合同上补签一句证明,证明我们知晓年限为40年。

我们这个房子购买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放心办理公积金贷款。总害怕竹篮打水一场空!!!请贵部门核实该小区的五证是否齐全,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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