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为何不清退多缴纳的养老保险?

基层工作人员
2018-09-0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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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蓝田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现蓝田县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需要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12月以及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向我单位其他人员了解每人从2000多元-5000多元不等。但是2014年10月以前我们多缴纳养老保险的钱每人从几千到几万不等,蓝田县说财政没有这笔钱,不能给我们清退,养老保险是专款专户,为什么我们多缴纳的钱能没有了呢?我们都是拿工资生活的人,上有老下有小,每个月工资都是紧紧巴巴,为什么不能给我们先清退多缴纳的钱,请帮助我们基层的工作人员清退多缴纳的钱吧!!!(据说西安市区和周至县已经分批清退)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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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9-0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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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18-09-21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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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为何不清退多缴纳养老保险? 蓝田县回复
蓝田县
2018-09-21 14:28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根据网友反映的问题,经县人社局调查,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6号)文件规定:“改革前(2014年10月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根据《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个人账户清理方案》(市人社发﹝2017﹞274号)文件规定:“各区县、开发区可参照市本级清理方案并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个人账户清理工作。”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就个人账户清理工作请示了县政府,县政府于2017年12月7日批示:我县原试点期间的个人账户累计额待本人退休时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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