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建设路盛世嘉苑门口收费员乱收费

阿席达卡
2018-08-31 10:40
点击数:

建设路盛世嘉苑门口收费员乱收费,态度差,我是在附近上班的,那天我停车他竟然跟我说让我停到别处,说是我们上班的一停停一天,还不主动给发票,还有建设小区对面那一排停车位他说也是他的,那排停车位并没有收费员也没有停车牌,我前一天停车并没有人来收费,第二天他就来问我要钱,说是要交两天的的费,我问他要收费的凭证,他置之不理,说那就是他承包的,我并没有给前一天的钱,他就说鄙视说连3块钱都交不起,之后我就没有再在他的范围内停过车了。更气的是,有天我下班发现车前雨刮器下压了两张给死人烧的纸钱,我看了下其他的车都没有,我不知道这个是谁放的,但我有理由去怀疑这个收费员,因为我觉得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无聊到给别人车上放这个东西。还有我想知道建设小区对面到底要不要交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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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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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8-31 10:40
已转交 2018-09-06 15:36
已反馈 2018-09-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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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路盛世嘉苑门口收费员态度差 已罚款100元
咸阳市
2018-09-14 17:29

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经调查核实,车主反映的问题为停放第二天收费问题,该车主在当天停放时,收费员收取停车费用3元并主动提供了票据,车主表示不需要;次日早上8:40车主取车欲离开,因超出免费时段,按照收费标准需要补缴停车费3元,但车主拒缴,并提出质疑。

鉴于此情况,我局约谈了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据该公司负责人称,按照市创文办要求,于2017年7月在建设路盛世嘉苑门口施划了19个车位,并按照“统一票据、统一服装、统一持证、统一标准”的“四统一”模式纳入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属于正常收费场点。目前,收费的标准是由市物价局2009年根据陕政办发〔180〕号文件规定及市政府2008年第51次常务会议精神,在参照毗邻地市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批准收取机动车临时占道费(收费标准为:小型汽车3.00/辆·次;大型汽车5.00/辆·次;收费时间为:春夏秋三个季节早8时至晚22时,冬季早8时至晚21时)。另外,对车主反映的收费员服务态度差的问题,已按照公司《收费员违规处罚规定》第19条规定,对该收费员经行了批评教育,并扣除了当月100元的绩效工资。

针对该停车场收费员服务态度差,没有设置停车公示牌的问题,我局已责成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举一反三,在收费员队伍中开展一次作风纪律教育,规范言行,严格按照规定收费,同时加强城区内停车场点的巡查检查,并加紧制作公示牌,尽快将市区内未设立停车公示牌的场点全部安装到位,以方便市民进行停车选择。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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