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西安齐建土方机械有限公司以协助西安秦华天燃气公司建天燃气为名租用我们新筑街办陸西村二组耕地近6O亩(实际占用10余亩)。后村民认为在耕地建永久性建筑,改变了耕地用途多次举报至港务区国土局。
2018年1月新筑街办又以国际港务区有关会议精神征收该块耕地,2018年5月25日在大多数村民未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对该块耕地进行了强改并施工修路。村民多次反映至有关部门得到答复是:实际占地10余亩,55.5亩耕地为临时租用,待施工完后立即恢复土地原貌。
现有以下疑问:1 实际占地10余亩有无有效的土地批复文件? 2 55.5亩耕地的恢复有无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