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8月15日接到贵网关于网友反映“建议提高洛南辅警工资及待遇”来函后,我县高度重视,专门就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辅警工资执行标准
我县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共计186人,均由人社部门按照公益性岗位招录,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公益岗位标准,具体为:试用期850元/月,第二年950元/月,工作满三年基本工资1050元/月。
二、辅警改革情况
随着全国公安辅警改革不断深入,2017年6月21日商洛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五个配套细则(商政办〔2017〕36号)。文件下发后,我县及时成立了辅警套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具体的套改实施方案和《洛南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细则》,目前,辅警套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管理细则》正在修改讨论审定。按《管理细则》规定,套改工作完成后,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与公益性岗位脱离,工资待遇及各项费用支出将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辅警工资将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级别工资”构成。同时,为辅警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为勤务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改革完成后,辅警人均工资将大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建立健全辅警管理制度体系,以改革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广大辅警为目标,切实推进辅警职业保障工作,确保辅警的工资待遇、教育培训、服装装备等日常经费得到落实,努力提高辅警社会保险覆盖率,大力提升辅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