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日,我在西部民生发帖反映了“是谁取消了钟峰村村民搬迁资格一文”,7月19日,镇里领导开车几十公里,又徒步几公里前来了解情况,7月26日我收到了商州区政府的回复全文如下图:
针对以上回复, 首先纠正一点错误,我和妻子龙意及其两个孩子并非常年居住西安,而是在西安务工,维持生计,养活孩子,四人在西安租住20平米左右房子,小孩还小,需要照顾,全家就靠我一人打工为生,每年我都会在我没工可打的时候抽空回家五六次,这点钟峰村95%以上的年轻人都是如此!生活所迫,没有办法!
另外我有以下几点疑惑,请帮忙解惑:1·17年贫困户清洗之后原来的16年签订的合同作废之事,为何没有人通知,合同签订即可生效,为何说作废就作废?是这种合同还有犹豫期吗?是按照那条法规执行的?
2.根据政府回复,清洗过后钟峰村仍有88户贫困户,可以享受移民搬迁,像我家这种土木结构,墙体有明显裂缝和损伤并随时有滑坡凤翔的房子在本村应该不超过30家,何来88户?难道这些贫困户的情况比我们家的还要差吗?那么请问村干部,什么叫危房?评判的标准是什么?
3.贫困户的推出标准是什么?推出有那些程序?
4.请村委会公开88户名单,接受人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