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治疗慢粒白血病的药物纳入咸阳市医保目录

天高云淡
2018-08-06 18:22
点击数:

咸阳市委书记:您好!

我们是一群走在生死边缘的人,也是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那些人。我们是慢性髓性粒细胞白血病。今天,我们写信呼吁将挽救我们生命的进口并国产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尼洛替尼等靶向药物纳入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慢粒白血病” !曾经是谈白色变的绝症,是骨髓造血干细胞克隆性增殖形成的恶性肿瘤,年发病率为0.39-0.55/10万,预期寿命只有3—5年左右,即使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的5年生存率也只有50%-60%,而且费用巨大、反应严重,患者面临残酷的生死考验。但是,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尼洛替尼等靶向药物的诞生,使得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经“格列卫”(最好的靶向药)治疗,7年的死亡率为6%,更多患者平均生存时间延长为14年到19年。“格列卫”等靶向药因此成为国际、国内上公认的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药和首选必选方案,是唯一的救命药。患者只需要通过购买服用这些特效靶向药物,就可以将癌细胞控制在非常低的安全水平线,效率达到98%,使得患者的生存期大为延长,可以正常上班、工作,结婚生子,而不需要像其他大病那样住院、手术、化疗等等,可以获得近乎健康人的生活质量,但前提必须是每天坚持终身服药。

然而,靶向药物高昂的价格却给我们患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重新陷入痛苦的煎熬之中。目前,进口药一年药费最低高达7.2万元,国产药一年药费也在2、3万;据查,2016年陕西省咸阳等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00-3000元,我们仅每月药费支出2500-6000元,那就是说患了此病的人不吃不喝也远远不够吃药活命钱!怎么办?!有钱买药就能活着,否则就意味着坐等死神降临。

据了解,咸阳许多慢粒患者因为承担不起高昂持续的药费,被迫无奈去购买印度仿制生产的药物,或者选择更便宜的干扰素注射,甚至选择每月几十块钱的但基本上不能控制病情的羟基脲来与死神抗争,度日如年如履薄冰,多年积蓄花光,四处借钱、家庭破裂,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日益严重,有些人因为巨额药费而不得不放弃了治疗,把钱留个家庭和孩子,最终病情急变恶变离开了人世;不少病友因为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产生抑郁厌世心理和自杀行为,给家庭带来了极大创伤,给我们美丽的古城咸阳增添了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

2017年初,《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正式将治疗慢粒白血病的药物有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和尼洛替尼等四种药品纳入目录,随后,陕西省也落实了政策将药品纳入目录,并通知要求各地市与2017年底首先完成药品信息库调整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随后,西安、延安等地市相继下发和出台文件政策,在不住院的情况下,购药予以报销,报销比例在70%左右,进口或国产药由患者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决定。这样下来,慢粒白血病患者治疗费用一年降至1-3万之间,根本性缓解了患者治病救命的巨大压力,解救了患者及其背后的家庭,这让我们在困境和绝望之中重新看到了生命的希望。

目前,据了解我市还没有下发出台落实中央、陕西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关于“伊马替尼”等靶向药进入医保报销的相关文件办法,就连每年的门诊特殊病申请,都没有白血病这一类,难道这种病还不特殊吗?

我们在此诚恳的请求市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尽快研究决定将进口和国产的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尼洛替尼等靶向药物纳入医疗保险,是的,我们也是参保人,我们不需住院,不需占用更多社会资源,只是希望把买药的钱给与合理的报销!这是我们唯一的诉求!

我们代表全市的慢粒患者及其家人,诚挚感谢各位领导为患者的福祉所作出的辛勤努力!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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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8-06 18:22
已转交 2018-08-08 18:24
已反馈 2018-08-17 15:13
已反馈 2018-08-17 15:1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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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治疗慢粒白血病药物纳入医保 咸阳市回复
咸阳市
2018-08-17 15:13

咸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复:市政府2018年8月15日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8】第08020),我们协调相关医保部门认真研究,对2018年8月6日网友“天高云淡”提出有关我市落实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问题进行答复如下:

一、新农合医保基金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中将治疗白血病患者的伊马替尼等高值特殊药品已被列入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新农合药品目录由省卫计委统一发布并执行。2018年6月25日,省人社厅、省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45号)文件,要求全省2018年9月1日,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保险药品目录合并执行,新目录包括《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目前我市正在进行系统维护、对码等工作,确保全市9月份统一执行。

二、城镇医保基金

2017年8月23日,《映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支付范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1号)下发后,我市2017年9月14日以咸人社发[2017]216号文件转发了该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规定,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从2017年9月1日起,统一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药品目录》范围执行。其中,“格列卫(甲磺酸伊马替尼片)”等高值特殊药品已被列入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符合住院或门诊大额慢性病条件的白血病患者,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就医都可以使用格列卫(甲磺酸伊马替尼片)等药品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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