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紫薇臻品小区的一位二手房业主,为了给孩子一个良好教育环境,于2013年购得位于科技路298号紫薇臻品带有西安市高新二小和高新一中学位的二手房一套。为响应西安市委市政府号召,我于2017年6月将我和孩子的户口落户到西安,成为一名“新西安人”。
在今年小区物业对业主子女入学信息进行摸底时,我被告知孩子不能就读高新二小,理由是:凡2009年8月31日后购买该小区的业主不享有高新二小的学位。我去高新教育局咨询,被工作人员以对民办学校没有管辖权和紫薇臻品小区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为由推到雁塔区教育局。到雁塔区教育局咨询,工作人员说他们对民办学校也没有管辖权。我去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咨询,对方称他们是开发商,上学的问题让我找教育局。
就这样,来来回回地互相推诿,我所咨询的任何一方都未能出示我孩子不具备就读上高新二小资格的政策文件。我走访了周边的枫叶新都市、高科花园、夏日景色、枫林意树等小区,这些小区均属于高新二小的学位房,实行“一房一指标”政策,没有一个小区对学位指标有时间限制,条件都是只要该房指标未被使用,无论房产被交易过几次,现业主均可正常使用学位指标。
面对媒体曝光,高新区教育局仅口头告知无法享受指标,拿不出相关政策文件。6月11日通过微信平台向12345热线也发出求助,直到6月25日收到雁塔区教育局(而不是高新教育局)回复:高新二小为民办学校,不存在指标。雁塔区教育局经过调查了没有?就说不存在指标,既然不存在指标,那么一手房业主为何就可以上高新二小?难道不矛盾吗?
我曾一再要求高新区教育拿出书面政策文件,来证明他们规定的2009年8月31日以后购房的紫薇臻品业主不享受学位指标的政策,高新区教育局称政策肯定有,只是不能给我看。既然有政策,为什么不能给我看?高新教育局在害怕什么?经过多方求证,高新教育局和紫薇地产在2006年6月5日曾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约定:紫薇地产按照181281㎡*20元/㎡给高新区教育局缴纳学校建设费计3625620元,由高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业主子女在所属学校就读,主要指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性质学校,小学安排在高新第二小学,初中安排在高新第一中学。学校建设费是按照建筑面积缴纳的,并没有按照购房时间缴纳,试问,高新教育局凭什么规定2009年8月31日以后购买的二手房不能享受学位指标?紫薇臻品的二手房业主们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骗了十年!高新区教育局公然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更肆意剥夺孩子上学权利!
再过一个月就要开学,高新教育局仍在打太极、忽悠甚至恐吓!说我们属于择校,是违法的!那么小区里已经拿到入学通知书的家长是违法吗?孩子失学是家长的责任还是高新区教育局的责任?恳请西安市教育局介入调查此事!也请西安市高新区教育局的官老爷公示他们口中所谓的紫薇臻品二手房业主子女不能享受学位指标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