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钓鱼台村民,钓鱼台新村作为我们村的回迁房,延期交房就算了,小区配备配套设施基本没有,基本上不叫小区,只能是几幢楼罢了,小孩玩耍都没有地方,全部都是车,车库仅有54个车位,小区共2幢楼5个单元,每个单元33层,每层4户,按这个算法,最少也得600户居民吧,仅54个车位是给谁修的。
没有车位,小区入口处、小区内通道全是车,外围并未修停车场,地面还是土路,一下雨小区门口全是泥,像是泥巴地里出来的。如果是这样的拆迁回迁,把村民利益放到哪里了,村里就是这样任人宰割的吗,物业方要收停车费,让开卡,但签合同时说,交了不停证车位,那交了干什么,为什么有这样的两方不作为,不考虑居民利益,现在开发商不在管,物业方说不是他们的责任,想问问,政府在签批这个拆迁时,是否允许开发商这样不顾村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