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农牧局回复: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农专[2017]2号)及乾县农牧局、乾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情况的通知》(乾农牧发[2018]131号)文件精神,我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范围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1)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已签订的,未明确补贴资金收益方的,应重新签订或补充条款,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发放对象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
(2)村组机动地在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承包给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种植时,村组应当与承包主体签订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对象以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未承包给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种植的,补贴资金由村组集体享有。
(3)对于庄基地、道路、高铁、高速公路占地以及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2、补贴依据:鉴于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攽证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2018年,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对于未确权完成的镇(办),待确权完成后发放。
3、补贴标准:我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