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叫孙万义,男,汉族,系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新时社区胡王村村民,2018年礼泉县新时社区胡王村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我现将2018年礼泉县新时社区胡王村村委会主任选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反映如下:
一、选举经过。
2018年5月初,在未经礼泉县新时社区胡王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举的情况下,由礼泉县新时社区胡王村支部书记孙吉发授意指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及其成员。2018年5月18日礼泉县新时社区胡王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胡王村选民人数公告,胡王北村702人,胡王南村618人,王见村675人,辛家庙村301人,共计2296人。2018年5月23日村民直接提名胡王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胡王村村民委会主任候选人为我(孙万义)和孙备战。
2018年6月21日选举当日,胡王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并设立投票站,选举当日发放选票2153张,选举大会现场设立投票箱4个,经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后的结果为:胡王北村投票754张,胡王南村投票505张,王见村投票515张,辛家庙投票188张,共1962张。
2018年6月21日胡王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当场公布的投票结果显示胡王北村投票共774张,多于发放选票数72张。
二、胡王村2018年度5-6月选举程序违法、违规,选举无效。
1、2018年5月,在未经礼泉县新时社区胡王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举的情况下,由礼泉县新时社区胡王村支部书记孙吉发授意指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及其成员程序严重违法。
2、选举过程中,胡王村选举委员会向胡王北村选民发放选票702张,但选举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后的结果为:胡王北村投票754张(其中孙万义286张,孙备战468张),超出发放的选票数52张,更离谱的2018年6月21日胡王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当场公布的胡王北村投票数为774张,超出发放的选票数72张,既不同于向胡王北村选民发放的选票数,又不同于公开唱票、计票的投票数。
3、2018年5-6月胡王村选举期间未按规定向选民发放选民证,并提出每名选民仅能接受不超过两人的投票委托,显然违反《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村民选举委员会向选民发放 《选民证》,选民凭《选民证》参加投票。”
但本次违法违规选举事件出现后,我(孙万义)多次向县、镇等多部门进行反映,并要求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重新组织选举,但时至今日,没有任何部门过问或对如此严重违法、违规、离谱的无效选举进行查处和纠正。本次胡王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违法,选举过程中未将选民证发给选民,限制选举人不超过两人的投票委托,向胡王北村发放选票702张,公开唱票、计票结果为754张,最后公布的投票数却为774张,超出发放的选票数分别为52张和72张。
我将以上情况予以反映,恳请依法宣告2018年5-6月胡王村选举无效,并重新组织选举,追究本次选举过程中操纵选举的严重违法、违规人员的相关责任。
反映人:孙万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