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回复:西部网网友反映“马莲滩村支书李伟违法乱纪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收悉后,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副镇长刘渊任组长,维稳办主任陈安正,包村干部孙建锋为成员的问题调查处理小组。调查组全体同志通过听、查、访、询等形式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实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反映马莲滩村村支书李伟违法乱纪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反映人基本情况:
刘兴明:男,现年50岁,家住马莲滩村五组,小学文化程度。
三、调查情况:
(一)反映问题之一:套取国家资金办食用菌产业园,侵占群众口粮田建烤炉房。“2016年7月,马莲滩村村支书李伟套取国家扶持资金,与其姐夫张永红、其堂兄李爱军合伙办食用菌合作社,后改称食用菌产业园。其利用该项目大量圈占群众土地,并侵占我侄儿刘斌的全部责任田修建烤炉房。在修建之初李伟让其妻姜亚红打电话承诺给刘斌兑换口粮田并让刘斌享受低保或贫困户待遇,但其烤炉房建成后却蛮横无赖,竟说他占的是集体土地,致使我侄儿刘斌丧失了口粮田,生活无着更加贫困,却没有确认为贫困户,也没享受低保,在土地确权发证中,也没有给我侄儿刘斌确权发证,导致刘斌成为真正的“失地”农民。
1、反映村支书李伟套取国家资金办食用菌产业园问题调查情况。
经调查:马莲滩村火红食用菌合作社是经县农业局备案、县市场监督局审批成立的,理事长为马莲滩村李伟。2017年洛南县扶贫局下拨马莲滩火红食用菌合作社扶持资金1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将70%扶持资金用于贫困户入股资金。火红食用菌合作社为张根虎等14户贫困户在合作社入股,合计资金为7万元。2017年底为张根虎等14户贫困户户均分红400元。合作社共计分红资金5600元,而且2018年度及以后根据合作社盈利情况继续分红。故不存在套取国家资金情况。
2、反映李伟修建产业园侵占刘斌责任田一事。
经调查:火红食用菌合作社产业园占地共计1.89亩。其中李伟用自己责任田从五组责任田内兑换0.19亩,原来属刘斌母亲陈春莲改嫁后退给组上的(经组长张建锋核实,刘斌母亲陈春莲改嫁后这份地退回组上,成为组上机动地)。另外的1.7亩,是李伟以每亩500元的价格从五组群众个人手中租赁,期限为3年。故“李伟修建产业园侵占刘斌责任田一事”失实。
3.反映在修建之初李伟让其妻姜亚红打电话承诺给刘斌兑换口粮田并让刘斌享受低保或贫困户待遇。
经调查:李伟让其妻姜亚红打电话承诺给刘斌兑换口粮田并让刘斌享受低保或贫困户待遇承诺一事失实。
4.反映刘斌丧失了口粮田,生活无着更加贫困,却没有确认为贫困户,也没享受低保,在土地确权发证中,也没有给我侄儿刘斌确权发证,导致刘斌成为真正的“失地”农民。
经调查:刘斌母亲改嫁后,户口已迁出。刘斌属一人一户,本人有责任田,况且为青壮劳力,长年在县外务工,村组干部长期联系不上,故不符合贫困户评定标准。土地确权期间也未联系到刘斌本人,虽已确权但未颁证。
(二)反映问题之二:村支书李伟与承包商相互勾结,坑害群众利益。“2017年进行马莲滩村五组至六组通村路硬化,承包商工程队经李伟介绍租住我堂兄刘正学房屋三个月。工程队所有车辆停放在我院落,将我院边压垮。因人多手杂,在我房前屋后随意大小便,致使我投资5000多元种植的天麻大量丢失,我寄放在刘正学房阶上的椽丢失了20多根。我扣押摩托车要和承包商主张赔偿事宜,李伟以村支书名义让人家把车推走,说一切事由他解决,但承包商走后,李伟并没有解决我的损失,就连工程队用我水电的水电费也没支付”。
经调查:马莲滩村修五、六组通村水泥路属2017年国开行贷款支持贫困村交通项目,由古城镇政府招标建设。项目部在施工期间租用了刘正学房屋,占用刘兴明院落一事由刘兴明与工队协商解决的。刘正学所丢失物资(天麻和房椽)一事因查无实据自己放弃追索。对于刘兴明非法扣押工队摩托车一事,缘由是刘兴明门前石子被工队工人生活垃圾所污染。后经刘兴明本人与工队协商,兑换干净石子后刘兴明把所扣摩托车归还工队当事人,村上并未参与。关于工程队未支付刘兴明水电费已由村干部协商解决到位。故不存在“村支书李伟与承包商相互勾结,坑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反映问题之三: 村支书李伟把并不贫困的关系户确定为贫困户,而真正的贫困户却得不到确认。
经调查:马莲滩现有贫困户89户,均是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公示后上报村委会,再由村“两委会”召开有群众代表、村组干部、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户代表参加的评议会。进行审议、评定、公示后上报镇政府研究、公示无异议而确定的。故基本不存在“村支书李伟把并不贫困的关系户确定为贫困户,而真正的贫困户确得不到确认”的问题。
(四)反映问题之四:村支书李伟把脱贫资金几百万,仅搞了硬化一些通村水泥路、栽些木栏杆、粉刷些墙壁等面子工程,群众并没得到实惠就“被脱贫”,大量资金被村干部侵吞。
经调查:2017年村硬化入户路、整村推进项目中,上级共拨付资金80万,所有工程修建由村公开议标,村上组织相关干部验收合格后,由工队法人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在镇财政所予以实报实销。并不存在村干部侵吞一事。
(五)反映问题之五:村支书李伟在扶贫面子工程中,村组干部公开收受群众礼品才肯给路边群众硬化门前出路,拒不送礼的不予硬化。
经调查:2017年村硬化群众入户路时,统一规划了路线,范围为马莲滩水库至村委会沿线所有住户。对于所反映刘书正未硬化一事,因其不在规划范围之内,故未硬化。所硬化路段受益群众不存在送礼不送礼问题。
(六)反映问题之六:村干部利用国家资金,收取群众集资款项中饱私囊。
经调查:因刘兴明所反映农电改造以及拉水工程,是2012年以前的事情,李伟、王志民并未担任村上任何职务,并不存在中饱私囊问题。
(七)反映问题之七:利用集体土地,套取国家土地补贴。
经调查:马莲滩村不存在村级土地预留地。但马莲滩五组有预留地为24.02亩,国家每年补贴1225.02元。所补款项记入五组财务。故并不存在村干部利用集体土地套取国家土地补贴问题。
(八)反映问题之八:退耕还林补贴发放中,马莲滩村五组组长张建锋每亩每年收取5元,才肯发放到农户手中。
经调查:马莲滩村五组共有退耕还林97.4亩,其中集体7亩,其余90.4亩为群众户所有。2015年因要建立电子档案资料雇用工作人员,以每亩5元提取,用于支付所雇工作人员工资。2016年、2017年共计提取费用180元,用于群众支付退耕还林打印材料费用,剩余费用记入组上财务。以上收取费用是经五组群众大会讨论通过的,并不存在强行收费问题。
四、处理情况
虽然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失实,但暴露出马莲滩村及五组存在村务、组务公开不及时,召开群众会少的问题。经调查组研究决定,对马莲滩村两委会干部及五组组长做出如下处理:
一、对马莲滩村两委会干部及支部书记李伟进行警示谈话一次。
二、要求马莲滩村制定完善村、组“三务公开”制度,并抓好落实。
三、召开有党员、群众代表、村组干部参加的会议,就反映问题逐一向与会人员做好解释和说明。
四、坚持村组事务一事一议制度,确保村务、组务管理合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