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买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 渭水北院小区要求交120元管理费

鄠邑市民
2018-07-0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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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为了孩子在上学,我在西安市鄠邑区教堂路渭水北院小区买了一套房,先后通过房管部门、税务部门、住建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合法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理所应当应该享受该小区应该享受的一些待遇,但是当我进入小区后,小区的物业公司(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告知外来买卖房主需要再单独交每年所谓的120元管理费,请问这费用由物价部门的备案吗,有合理合法的票据和事由吗,呈请领导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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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7-06 15:06
已转交 2018-07-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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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水北院小区收取120元管理费 责令明码标价
鄠邑区
2018-07-10 11:17

鄠邑区物价局回复:经调查,教堂路渭水北院小区是原户县水泥厂1996年建成的职工小区。一直未实行社会化物业管理,实行单位自管,由户县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代为管理。一直执行户县水泥厂会议决定“为了更好的维护职工福利待遇,每月仅收取水、电费,外来租户(住户)每年120元的管理费。”我们责令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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