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为了孩子在上学,我在西安市鄠邑区教堂路渭水北院小区买了一套房,先后通过房管部门、税务部门、住建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合法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理所应当应该享受该小区应该享受的一些待遇,但是当我进入小区后,小区的物业公司(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告知外来买卖房主需要再单独交每年所谓的120元管理费,请问这费用由物价部门的备案吗,有合理合法的票据和事由吗,呈请领导解决处理。
合法买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 渭水北院小区要求交120元管理费
鄠邑市民
2018-07-0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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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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