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名仕城小区违规乱收费 请相关部门调查

@贾
2018-07-0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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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原秦绿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逼迫小区业主接受物业公司的强买强卖行为。小区业主在迫于生计无奈的接受了物业公司的乱收费行为。物业公司为强迫小区业主接受其违法行为限制业主限购水电金额。国家规定居民用点实行阶梯电价0.49元/千瓦时,该小区电价0.65元/千瓦时。三原县政府居民用水价格2.7元/立方米,该小区价格3.5元/立方米。三原县居民卫生费6元/月,该小区10元月。

冬季取暖费用时间在未与小区业主协商时单方公布供暖价格时间及损耗费用,置小区广发业主权益于不顾。夏季制冷时在没有任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下,单方制定高额费用以及不使用所缴纳的管道损耗费用,业主自己装空调限制业主购电。迫使业主接受其制冷价格及方案,承认其违法行为。

为了掩盖其违法收费行为该公司在收取各项费用时不提供正规发票及其收费相关单价。

以上违法问题多次反应到县房管所,县信访办,市信访办,一直没有得到政府正面解决该物业公司乱收费问题。

希望省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次投诉,上级领导能够为民做主看看三原县名仕城小区业主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救民于水火,在此谢谢上级各位领导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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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7-05 09:13
已转交 2018-07-12 14:55
已反馈 2018-08-01 17:53
已反馈 2018-08-01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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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名仕城小区违规乱收费 政府督查室回复
三原县
2018-08-01 17:53

三原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回复:收到贵处转来网调字[2018]07075号网民反映名仕城小区违规乱收费问题的信件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住建局、县市场局就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未发现名仕城小区物业有强卖行为。

1.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规定,我县居民用电0.4983/千瓦时,名仕城小区收取电费0.65元/千瓦时。经查,所收取的电费中包含公摊电费、公共照明与路灯照明、变损、变压器损耗、线损等,收取的0.65元/千瓦时定期进行公示。

2.名仕城小区收取自来水费3.5元/立方米。经查,所收取的消费中包含公共部分用水、小区内绿化用水、管道损耗等费用。此项收费是与业主自行推选的代表及名仕城开发商三方会谈的结果。

3.卫生费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应缴纳6元,该小区物业收取每户每月10元,县市场局已责令秦绿实业有限公司(名仕城小区物业公司)将多收取的4元卫生费全部退还各业主。

4.该小区居民用水系统单交最高量为200元/57立方米,用电单次最高500元/769度,这个量是水电系统中出厂设置,物业公司对该系统无法进行二次设置,没有对各业主限电、限水。

5.反映物业公司收取各项费用时不提供正规发票问题属实。县市场局已责令物业公司在以后的收费过程中严格使用国家统一的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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