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回复:该院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真正把高职教育“2+1”教育模式,即在校学习2年,第3年到专业对口的企业实习落到实处,经过上报批准,从2015级高职学生开始采取学校推荐实习单位和学生自主联系实习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习。由该院联系的实习单位,都提前将单位名称、岗位需求、工资待遇等予以公告,学生自主报名,该院派出带队老师负责全程服务。带队老师的差旅费、生活补贴全部由该院承担。这部分实习学生的平均待遇达到4200元/月左右,企业直接给学生办卡发放。
学生在企业实习,是该院教学计划之中的一部分,实习活动是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实习过程中学校安排带队老师,安排专业课教师进行实习指导,实习过程有严格的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学分,整个过程符合教育部关于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生应该按照规定正常交纳学费。这也是目前各个高校通行的做法。
该院2015级高职学生实习期间,该院给保留了住宿,其中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该院不仅给安排好住宿,还专门安排了辅导教师和课程辅导,考试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学生在实习单位的住宿根据各单位不同情况由该院统一协调解决,没有另外收取住宿费。学生理应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交纳住宿费。
该院将通过网民留言办理,引起对学生实习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服务的宗旨做好立德树人服务社会,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