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好的协议说不认就不认 浐灞管委会也学会了“特没谱”的弃约精神?

2018-06-2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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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浐灞生态区管委会主任门轩代表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同万科·金域东郡楼盘承建方西安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乙方-西安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对万科·金域东郡项目的商品住宅,按6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义务教育设施代建费(住宅总面积近60万平方米,总金额近3600万元);

甲方-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同意由浐灞一小优先接收在万科·金域东郡落户的业主家庭直系适龄儿童入学,不再收取任何择校费、借读费等额外费用。

本人为万科·金域东郡业主,在2014年购买了万科·金域东郡一期的商品房,当时该楼盘均价高过周边楼盘1000元-2000元,看中的就是这一入学保障。

可是在2018年6月21日,浐灞生态区管委会教育局局长杨振宇在同万科·金域东郡业主商谈时表示:第一、绝对不承认万科·金域东郡业主子女优先入学浐灞一小;第二、其他小区不管有没有缴纳义务教育设施代建费,都可以入学浐灞一小;第三、因名额已满等原因不能入学的万科·金域东郡业主子女可以去上浐灞三小。

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们不能接受。

第一,浐灞一小优先接收在万科·金域东郡业主子女入学,是写在协议里,如果管委会主任签了字盖了章的协议都可以说不认就不认,那么我们业主更不可能相信一个教育局长的空口白牙,不管他说的有多好听。

第二、没有缴纳义务教育设施代建费的小区可以上学,缴纳义务教育设施代建费的小区反而不能上学,这种权利与义务完全倒挂的荒谬结果对于我们不公平。

第三、浐灞三小目前还没有正式建成招生,完全无法保证今年入学。

综上所述,我们要求,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履行协议,保障万科·金域东郡业主子女对浐灞一小的优先入学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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