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 申请劳动仲裁说不归他们管

冰封
2018-06-1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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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陕西西部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过班,公司没给我交社保,我在未央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后,裁决书判决公司给我补缴社保,期限内公司没给我交,我申请未央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央区执行局说,社保不归他们管,让我找未央区劳动监察大队,未央区劳动监察大队让我找未央区人民法院,法院说他们管不了,这个事情推过来推过去,我该怎么办,找谁,政府都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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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6-12 09:33
已转交 2018-06-13 11:05
已反馈 2018-06-1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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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书生效后申请劳动仲裁没人管 未央区回复
未央区
2018-06-15 16:54

未央区网络发言人回复:感谢您的来信!经了解,该网民所涉案件已于2018年3月16日在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依法按期结案,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同时,该案所涉用人单位地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机关为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核查不属于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管辖范围。

对于社会保险补办补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经了解,该单位2011年11月在经开区相关社会保险部门参保。

目前我局对该网民申请执行相关事宜,已做好咨询告知工作和政策指导协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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