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咸阳秦都区大秦御港城小区业主耿海荣,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践行十九大“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从解决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入手,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额投资约40亿元实施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心连心”工程,将国网温度传递到千家万户。改造后将由供电公司对小区居民实行抄表到户,电价按 0.4983元/千瓦时 的政策标准执行。
2018年5月18日下午六点半我把从咸阳电力局拿到的宣传资料,贴在小区门口的公告栏,第二天早有业主发来照片说是保安把相关的资料全部撕掉。
这么一个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为什么咸阳大秦物业公司会野蛮撕掉,这么好的政策,为什么老百姓连知情权的权利都没有?
我想建议政府,物业从来就不具备决定小区公用设备改造的权利,决定小区改造的应是小区的 业主。加上本次抄表到户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好事。应把政策宣传到小区,让市民知晓,而不是由物业公司决定。
另外,住建部门,电力部门作为相关主体,不能在媒体凳发一个信息就完事,应当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