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太阳岭镇挖掘景观石头 严重破坏河道生态

向往神鹰
2018-05-3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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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宁强县太阳岭镇清河上下常年被张文明大肆挖掘景观石头上万吨,现如今清河上下千疮百孔,水流不畅,洪水浑浊鱼类死亡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清河地处偏远山区,交通闭塞。天然形成了形态各异的自然景观石头,这里山清水秀,空气清新。两年前燕子砭镇张文明将挖机和吊车开进了这片区域开始大量挖掘石头,挖机的轰鸣打破了山村的宁静。。。百姓敢怒不敢言,村干部上去劝阻也不听。镇政府查就听,走了就又开工,反复如此,现挖掘石头上万吨,库存几千吨,价值上千万,请上级部门依法查处黑心老板还清河一片绿水青山。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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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5-31 08:46
已转交 2018-06-01 11:38
已反馈 2018-06-1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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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太阳岭镇挖掘景观石头 已经罚款3000元
宁强县
2018-06-12 17:34

宁强县人民政府回复:网友“本地人”反映张文明在我县太阳岭镇清河流域私自采挖景观石的情况属实,但对清河水域未造成网友描述的“水质浑浊、鱼类死亡”等情形,县水利局河道执法队对其违法行为已经处罚到位。

经核查:张文明系我县燕子砭镇枣林坝村村民,5月15日太阳岭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到线报,该张在太阳岭镇清河流域苍社沟段的河岸上用铲车采挖景观石的线索,太阳岭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对采挖行为进行了制止,责令张文明将作业铲车开离现场,并向河道主管部门县水利局汇报了具体情况。5月16日,县水利局河道执法队前往太阳岭镇对张文明私自采挖景观石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到达太阳岭镇清河流域苍社沟段时,发现张文明正在河岸采挖景观石,执法队立即进行制止,责令其将已挖掘的石头放回原地,并对河岸环境进行了恢复。从现场勘察情况看,其采石作业在河岸上进行,对清河水域未造成“水质浑浊、鱼类死亡”等情形。5月17日,县水利局会同县环保局、太阳岭镇政府对该事件进行联合执法,再次深入采挖现场进行取证和调查走访,确认采挖景观石40余方,依据《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张文明的行为属于非法采石,调查组对其进行了约谈教育,县水利局河道执法队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严格执行河长制,持续加强水利执法巡查和河道管理工作,强化宣传教育,严厉打击水利资源违法行为,保护县域水资源环境。

感谢贵网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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