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莲湖花溪时光项目违反一价清政策违规收费

后知后觉
2018-05-3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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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莲湖地产在明知“一价清”政策的前提下,在莲湖花溪时光项目售房合同中设置附加条款,收取燃气入户费、测绘费、房地产工本费、他权费等多项费用。汉中市莲湖地产利用信息不对称性,欺瞒消费者签订售房合同,并在交房领钥匙时强制要求缴纳以上费用,不缴纳以上费用不许领取房屋钥匙。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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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5-31 09:15
已转交 2018-06-01 11:38
已反馈 2018-06-11 14:17
已反馈 2018-06-1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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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花溪时光项目违反一价清政策 汉中市回复
汉中市
2018-06-11 14:17

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执法局)回复:根据贵栏目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8〕第06042号)关于网友反映“汉中市汉中市花溪时光项目违反一价清政策违规收费”等情况已收悉。对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就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结合莲湖公司书面答复情况简要回复如下:

一、按照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五《合同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五款约定,由出卖人代汉中市新希望燃气公司收取1600元/户天然气初装费,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已知晓并签字认可。

买受人如不愿意委托出卖人代为交纳天然气,买受人也可以自行到汉中市新希望天然气公司交纳。如果存在合同争议,建议购房人还可以依据《合同法》,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据开发公司解释:买受人所指的测绘费是指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由国土资源局收取的分户土地测绘费。工本费、他项权证费是指由不动产服务中心收取的办证费用。

这几项费用为代收办证费用,是否为“一价清政策”所包含费用,建议具体咨询汉中市价格主管部门,如违反价格法规定的,价格主管部门还将依法进行查处。

如果买受人是银行按揭贷款客户,则有义务为银行出具房屋他项权证。在银行取得房屋他项权证之前,由出卖人向银行交纳阶段性银行担保资金,待银行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方可解除出卖人阶段性银行担保,退还出卖人担保资金。

如买受人不愿意委托出卖人代为交纳土地测绘费、工本费等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费用,买受人可自行到不动产服务中心交纳相关房屋他项权证办理费用,并及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给银行,或通过向银行一次性付清所按揭贷款金额,解除出卖人阶段性银行担保。若他项权利关系存在争议的,购房人还可以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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