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洒金桥交通厅家属院122号以南违建门面房

玲玲
2018-05-30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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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位置于西安市莲湖区洒金桥马上饺子馆斜对面,交通厅家属院122号南。国家已拆迁赔偿过并用砖墙围挡,现已被它人私自拆除建成简易门面盈利。请相关部门能够调查处理。

图片1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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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5-30 08:41
已转交 2018-06-01 11:20
已反馈 2018-06-11 14:19
已反馈 2018-06-1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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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厅家属院以南违建门面房 要求限期整改拆除
莲湖区
2018-06-11 14:19

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悉5月30日网民在贵网投诉反映“洒金桥交通厅家属院122号以南违建门面房”问题后,我区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网民投诉门面房位于莲湖区洒金桥交通厅家属院122号南侧,建筑面积58平方米,砖混结构。我区城管执法人员在与门面房所有人索强电话沟通过程中得知,该房屋建成于2015年7月,现租赁给他人使用,索强承认房屋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二、处置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经现场勘查,规划莲湖分局已依法认定其为违法建设。我区已约谈门面房所有人索强,并于6月1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门前地台,恢复原状,附着建筑物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安排专人跟踪督促该门面房所有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确保群众投诉问题整改到位。如逾期未整改,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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