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兴平市阜寨镇韩家村村民,由于我在娘家富平县附近工程上班,因此婆婆带两岁多的女儿去我娘家探亲。期间由于小孩玩耍期间不慎摔伤导致左手手肘骨折送往富平县八里店骨伤医院住院治疗。自2018年4月28日住院至2018年5月9日出院,产生一千七百元左右费用。去往兴平市农村合疗办报销,被告知不是定点医院不予报销。遂前往兴平市人寿保险报意外险,但工作人员仍以不是合疗定点医院为由不予报销。虽然费用不多,但我仍旧很气愤。想问
1.意外险就是为了防止意外买的,手续齐全情况下,为什么不予报销?
2.农村合疗不是全国范围内都可以报销了吗?为什么还设置这么多框框不予报销?
3.人寿意外险是和农村合疗费用一起由村委会代收的,怎么没有提前告知相关情况?意外险和合疗有什么内在关系不予报销???
4 .有哪条规定意外险必须跟农村合疗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