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相关领导:
本人于2016年11月份在西安市经开区三丰中心思想小区购置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承诺是准现房,马上就可交付,不影响后续办理不动产证和户口迁入,不会影响孩子上学,本人才买的。
三个月后,售楼处电话通知交房,到了售楼处才知道原来只是交付所购房屋的钥匙,开发商压根不具备交付条件(开发商没有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建设部门核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推卸违约责任的强制交房。请相关部门尽快予以约谈、查处。全国巡察整改,涉及民生利益的大事,恳请政府部门一定要还百姓公道。
另外,据了解,该小区消防验收一直通不过影响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导致后续不动产办证和户口迁入无法实现,恳请建设部门调查清楚为何通不过验收?真正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业主该怎样维权?如何才能推动开发商快点完善手续?作为一名在江苏求学多年的211本科生,在外工作多年,想趁着西安市户籍政策利好春风举家迁回西安,万望相关部门能帮忙妥善解决此事,让我们可以早日回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