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庙坡村村民返乡置业有补贴吗?

131****8097
2018-05-07 08:57
点击数:

我是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庙坡村一组,王惠明。应政府返乡置业政策,我今年平整土地2.6亩,建蔬菜钢架大棚两个,内有喷灌和滴灌设施。建大型储水池和粪池各一个。修引水渠70多米。四周围拦230多米。仓储等设施近50平方米。投资20多万。问一下这个政府能给补贴吗?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8-05-07 08:57
已转交 2018-05-16 11:39
已反馈 2018-06-08 16:39
已反馈 2018-06-08 16:3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村民返乡置业创业有补贴吗? 宝鸡市回复
宝鸡市
2018-06-08 16:39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反映问题的网友名为王惠民,前期曾在河南省郑州市打工,后回到宝鸡市从事建筑技工,收入一直较低。为提高收入,王惠民在市场考察后认为种植大棚蔬菜前景理想,且庙坡村距我市主城区较近,交通便利,也不缺土地等资源,随即回乡平整土地2.6亩,建设蔬菜钢架大棚2个,配套建有喷灌、蓄水池、水渠、仓储等设施,总投资12万元。

目前,大棚内种植有黄瓜、豆角、西红柿等时令蔬菜,各类蔬菜长势良好,正在对外销售,预计年收入可达2.5-3万元。

关于创业补贴问题,按照《关于印发宝鸡市创业补贴资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宝市人社发〔2013〕59号)规定,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费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实训设备购置和设施设备维护补贴发放范围为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农民,王惠民属农村户口,不在政策扶持范围之内,但可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关于建设大棚蔬菜支持政策问题,按照2014年市政府出台的“菜篮子”工程相关政策,凡是规模在100亩以上连片种植的农户,先逐级申报立项,经市级审批后可按照每亩2000元给予补贴,但王惠民种植规模很小,不符合政策要求,也不能享受此项补贴。

下一步,渭滨区政府将持续关注王惠民产业发展情况,如有符合的补贴政策,将第一时间与其联系沟通,帮助其产业发展壮大。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