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阳新界小区门前停车被贴罚单 交警队车辆幸免

执念
2018-04-20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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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阳新界小区门口会展路盒郑国路交叉口东南角为未通车路段,小区内的业主及陈阳交警队长期以来都将车子停在那里,交警队也从来没有在路边树立任何关于禁停的标识;所以大家的车子长期都停在那里也没有贴果条子;但是4月17日陈阳交警秋保卫在巡视到此停车路段时,给停在此处的除交警队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全部贴上了罚单。

本人不是交不起100元罚款,只是心里憋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事在现在社会也能发生。难道说交警就可以知法犯法,随意乱停车,有图为证,希望陈阳交警队在禁停路段设置相关的禁停标识;让被罚的人也罚的明白。不要违背了警徽的誓言。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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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4-20 09:26
已转交 2018-04-25 16:46
已反馈 2018-05-07 11:47
已反馈 2018-05-0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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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杨新界小区门前停车被罚 秦都区督查室回复
秦都区
2018-05-07 11:47

秦都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回复:经查,考虑到陈杨新界小区业主夜间停车难问题,因此,陈杨交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对该交叉口实行潮汐停车管理,即晚8时后至早7:30前停放的车辆不予贴条,对早7:30以后未驶离的车辆贴条属于正常执法,且会展路、郑国路设置有禁停标志。网友反映“交警队车辆幸免”问题:近期,由于陈杨交警大队办公楼修缮粉刷,大队院子停车位紧张,有个别警车临时停放在会展路郑国路交叉口。

为此,陈杨交警大队要求各部门一是严格管理警务车辆的使用与停放;二是必须将警务车辆停放大队院子;三是考核室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部门除追究部门领导责任外、对驾车民警进行处罚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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