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和家园小区物业违规收取物业费和冬季取暖费

李子
2018-04-16 10:26
点击数:

我是宝鸡市渭滨区川陕路17北照宜和家园业主,小区有四栋高层由职工集资建成。去年大部分业主以入住,还有部分业主未入住。物业公司对未入住业主要求全额交纳物业管理费和冬季取暖费。不交的不给售电。业主投诉无门。问问这合理合法不?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8-04-16 10:26
已转交 2018-04-25 16:44
已反馈 2018-05-17 10:35
已反馈 2018-05-17 10:3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宜和家园物业违规收取物业费 宝鸡市住建局回复
宝鸡市
2018-05-17 10:35

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回复:该网友反映的宝鸡市渭滨区川陕路17号北照宜和家园小区,由职工集资建设,物业由北照公司负责管理。根据宝鸡市物价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市价综发〔2015〕12号)第十三条:由企事业单位管理小区或业主自己管理小区的均属于业主自治管理范畴,所涉及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相关事项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请该网友向原建设管理单位反映解决,或转由市国资委办理,妥善解决业主诉求。

已反馈
宜和家园小区物业违规收取物业费 宝鸡市回复
宝鸡市
2018-05-21 16:48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北照宜和家园小区由北照公司职工集资建设,物业管理服务由北照公司负责,且该小区属自供热小区,冬季供热也由企业负责。根据宝鸡市物价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市价综发〔2015〕12号)中第十三条规定,由企事业单位管理小区或业主自己管理小区的均属于业主自治管理范畴,所涉及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相关事项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因此,建议网友与小区其他业主积极沟通,共同与北照公司合理协商,妥善解决收费标准问题。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