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文家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缺乏公平公正

天鹰
2018-04-1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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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咸阳市旬邑县一普通老百姓,做为当代农民,感谢党和政府给老百姓带来的福祉,让我们农民过上好日子,在你百忙之中,愿您能看到我这个普通老百姓的信,听民意,查民情。

事虽小,但关系到民生,民计,希望您能够督促监督基层地方政府,办公平事,办公证事,遵循法理办事,给老百姓一个透明公证。

我所反映的问题是咸阳市旬邑县太村镇文家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事项,缺乏公平公正性,其分配方式以村支部书记指定的村民代表公示人户口数字为参照,缺乏法律的公证性,透明性,公平性,从法理上论,人口统计应以最新公安机关户籍处实际户口为依据,而不应草率的以村民代表模糊不清的三次公布不一致人口数据为分配标准,在农民土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混乱不清,部分迁出户,非农业户,依赖关系分到补偿款,且三次公布分款人数前后不一致。

对此!疑点甚多!希望上级政府监督地方政府能老百姓给一个公平,公证,透明的满意答复!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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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4-10 09:27
已转交 2018-04-11 10:25
已反馈 2018-04-1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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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家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公正 旬邑县回复
旬邑县
2018-04-11 10:31

旬邑县太村镇人民政府回复:经查,2017年,因旬邑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发展需要,征收文家村二组土地340多亩。在征地过程中,文家村始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执行,召开群众大会推选了群众代表,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制定了征地补偿款初步分配方案,先后进行了2次公示,最终于2018年3月9日,经群众大会讨论研究表决了征地款分配方案。同时,对应享受分配人口数进行了2次公示。

目前,文家村二组征地款分配已结束。对不同意分配方案的群众,文家村建议群众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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