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榆林市定边县白湾子镇丁山村的,我的妹妹在几年前经人介绍嫁到了定边县白泥井镇海子梁村,几年来夫妻感情不和,我妹夫朱宏卫多次殴打、纵火、持刀威胁我妹及家人,多年来我们先后向定边县白湾子派出所、白泥井派出所、南关派出所反映都没有得到帮助,也没有对朱某进行处理,致使朱某的行为愈演愈烈,最近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
但是在4月4日晚,朱某又一次来到我妹住处,将我妹用刀捅伤,随后在众人协助下报了警,接警的南关派出所以过节放假,只有两人值班,没办法调查处理,叫等收假再处理,叫先住院看伤,随后我打电话给南关派出所,他们又说在调查,没有证据不能抓人,如果嫌疑人不承认他们也没办法,可是2天过去了,既没有前来了解情况,也没有走访调查,怎么能说正在调查?
难道定边公安局要等出了人名才管吗?还没调查就能说嫌疑人不承认他们也没办法,难道把人杀了不承认就没有办法了吗?家人每天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请省委书记关注一下我们普通老百姓这种无奈的心。